秘書室
=秘書室業務執掌=  

年度施政計劃與業務計畫之擬定、執行、督導、查核及工作報告事項。

總隊史料之蒐集、整理、編報及運用事項。

法規之研究彙整及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事項。

特定業務與交辦案件之管制及督導事項。

總隊隊務會議之召開、紀錄及處理事項。

辦公處所與各種集會會場之設計佈置及環境整潔事項。

工友之僱用、管理、考核、訓練、代辦勞保及督辦員工膳食等事項。

現金、票據與有價證券之出納保管,公務款項之存提,零用金之收支、保管、登記及簿冊報表之

       編造事項。

員工薪餉印領清冊之編造與經費之領發,及各級隊經費之匯兌事項。

政令宣傳、政績報導及機要文件處理事項。

公共關係業務之推展事項。

文電及密碼表本之處理、管制及譯電之譯發管理事項。

辦公物品之採購、保管、核發及其他庶務事項。

公文管理及印信典守事項。

文書處理之改進及研究發展事項。

服務通訊稿件之蒐集、編撰及發行事項。

圖書管理、電腦資訊業務之作業及研究推展事項。

其他有關秘書工作事項。